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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医保进入,“医+药”将持续深化融合

  •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21-01-16

互联网医疗:医保进入,“医+药”深化融合

2020年在疫情的特殊背景下,互联网医疗政策有了一系列突破。“互联网+医、药、险”生态系统尝试探索,“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逐步落地。

2020年1月22日,医保局制定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患者网上购药有望获得医保支付;2020年2月25日,医保局正式发布《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互联网售药在线上支付和异地结算这两个关键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呼声已久。今年互联网医疗开启破冰之旅。2020年3月,国家医保局和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7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联合发文也提到,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推广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模式;探索多点执业、鼓励在线购药等。

11月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更是将线上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推向实操阶段。另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于4月份也曾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由国家发改委牵头,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将首诊纳入互联网医疗、医保,一时间引起了业内广泛关注。

11月12日,根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对《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了修改并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从药品网络销售者、销售范围、销售处方药条件和销售者义务等方面明晰了网售处方药的监管细则。网售处方药有望有条件地放开。

走过2020,在线问诊、网上购药、医保线上支付等互联网医疗各业务环节深化融合,进入形成闭环的关键发展阶段。迈入2021,互联网医疗在接下来的发展依然备受关注。在各方政策利好下,处方药外流+慢性病的潜在市场空间极大,有望率先打通“医+药”生态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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