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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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关于开展2018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 浏览量:4
  • 发布时间: 2018-12-04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支持指导,28家全国性社会组织推荐的2018年品牌价值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与对象

2018年品牌价值评价包括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中华老字号品牌主要面向历史悠久的老字号企业。

二、申报条件

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应是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净利+税)年平均值达到1.5亿元人民币(制造业)、1亿元人民币(服务业)以上。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品牌或者产品品牌。其中,企业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品牌;产品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的某一类产品为主体的品牌,其评价指标只包括该产品所对应的相关数据。

自主创新品牌应在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核心技术方面表现突出,且成长很快,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平均值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侧重于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培育提升空间的中小企业。中华老字号品牌应是商务部评定的中华老字号。

三、申报渠道

医药行业可以通过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申报。

四、评价方式

按照自愿参与、不收费的原则。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依据GB/T 29187-2012/ISO 10668:2010《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ISO/DIS 20671《品牌评价 基础和原则》、GB/T 29188-2012《品牌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法》以及其他品牌评价相关标准。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动员。2018年品牌评价工作通知发出后,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和专家就申报材料相关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推荐。

(二)数据采集。各申报企业、区域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有关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并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六、有关要求

(一)参评企业、区域

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按照要求填写有关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要保证各项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参评企业可选择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等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二)参加品牌评价的企业、区域数据信息和有关材料,综合指标按能源化工类填写(包括各参评品牌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2份)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彦林

电  话:010-85613279,13718571191

邮  箱:renyanlin223@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18区8号楼层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

相关下载: http://www.cqap.cn/news/view/3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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